2006年8月3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假装承包舞厅 骗走舞伴资金
朱一红

  8月28日上午,被骗走4万元钱的楼女士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,再次来到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核实相关案情。
  8月26日下午,楼女士在树德路被一个叫“阿华”的男子以合伙承包舞厅为由骗走现金4万元。据楼女士说,前些天,她在舞厅结识了“阿华”,两人有了交往。后来,因均有意合伙经营舞厅,就于8月23日下午一同去看过一准备转让的舞厅,老板要价40万元。后楼女士表示自己实力不够,而“阿华”则称他会向表弟筹得大部分款,让楼女士少出点。得知楼女士有4万元存款后,“阿华”叫她把钱送去。26日下午,在“阿华”一再催促下,楼女士取了4万元现金来到了树德路“阿华”的暂住处。楼女士将装钱的包放下不久,“阿华”就拿出100元钱打发楼女士去买香烟。待楼女士买烟回来,发现已人去楼空。
  当天下午4时许,义乌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站在例行检查中,查获了一携带巨额现金且神情慌张的可疑男子。经查,该男子正是自称“阿华”的云和县人张卫华。据张卫华交代,他将钱骗到手后乘出租车到义乌,准备在义乌再乘出租车逃往金华,没想到那么快就落入了警方手中。